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30日在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世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5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融入我市高质量发展、全方位转型工作大局,持续落实“十四五”时期阳泉检察“三突出”“五加强”总体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阳泉检察实践,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431人,提起公诉1057人,办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81件,办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194件。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被最高检察院评为“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清单化、项目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部署、新要求。持续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向市委、省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办理等17件次。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抓手,有力推进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43项整改任务、138项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穿学习教育始终,一体推进学查改。市检察院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3次,召开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警示教育会,党组书记讲授专题党课,推动检察人员全员受教育、全面受教育。持续推动以案促学,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集中整治。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明确查纠整治司法办案政绩观错位、机械司法等5个方面问题,以优良作风促进全面履职、担当作为。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自觉融入中国式现代化阳泉实践进程,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从严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2人。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起诉102人。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排查化解涉检矛盾风险隐患案件28件,化解率100%。助力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等犯罪,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57人。保持反洗钱高压态势,起诉洗钱犯罪4人。坚持惩防并举、宽严相济,规范不起诉、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适用,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和积极赔偿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240人,83%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5.6%。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服务我市营商环境首位战略实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加大对合同诈骗、串通招投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93人,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摸排线索51条,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25个。着力提升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提前介入国内某驰名纸业公司被侵权案件侦查,提出引导取证意见,保障案件依法高效办理。健全完善涉企“挂案”预防和清理长效机制,清理涉企刑事“挂案”8件。精心打造“泉心护企”品牌,构建涉企案件全链条办理体系,通过领导包案、检察听证等方式推动涉企案件“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提速。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协同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5件48人,提起公诉40件43人,其中厅级干部2件2人。积极参与金融、能源、医药、殡葬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办理相关案件21件 21人,切实把反腐败成效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知的公平正义。依法稳慎推进检察侦查工作,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件2人。
依法守护绿水青山。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运用法治力量保障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4件。协同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城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评为全省“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市检察院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依法督促相关部门整治无证取水、超量取水等问题80处,有效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三、做实做优检察为民,用法治保障民生福祉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紧盯食品药品领域安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件。会同市医保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起诉医保诈骗等犯罪5人,依法守护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常态化参与根治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依托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建的“根治欠薪”协作机制,帮助农民工追回薪酬245.8万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75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率均保持100%。
依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四大检察”综合履职,积极融入我市“未成年人六维全景安全守护工程”。践行“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提起公诉28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惩治抢劫、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提出量刑建议。深化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郊区检察院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及时准确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干预、引导和帮教。修订完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办法,推动法治副校长从“形式覆盖”向“实质履职”转变。
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依法加强妇女、老年人等群体合法权益保护,严惩侵害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提起公诉44件47人。认真落实最高检察院“第十一号检察建议”,守护老年人养老安全,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郊区检察院办理了有关部门对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监管不到位公益诉讼案,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收集数据1.3万余条,筛查发现问题3个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修订补贴资金管理细则,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持续拓展“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救助模式,向55名因案致贫致困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83万余元,帮助其度过难关,彰显司法温度。
四、加强法律监督,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依法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强刑事检察监督。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建立刑事检察各部门一体履职机制,依法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全流程监督。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部署开展“侦查活动取证提升年”专项行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撤案2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28件。组建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抗诉工作专班,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9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10件(含积存)。市检察院办理的乔某某洗钱抗诉案,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刑事抗诉优秀庭审”案件。深化“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监管场所巡回检察,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63件。加强刑罚监外执行监督,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督促收监执行6人。
做实民事检察监督。树牢精准监督理念,构建“全面审查+精准监督”工作模式,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提请抗诉或者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39件。盂县检察院扎实开展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纠正民事执行程序违法17件。矿区检察院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与矿区法院制定民事执行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矛盾化解,协同破解“执行难”“执行乱”等难题。持续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依法提出监督意见4件,法院采纳监督意见后全部启动再审程序。
做深行政检察监督。认真开展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受理审查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件,对8件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息诉罢访。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2件。依法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对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67件。盂县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行刑反向衔接案,通过制发检察意见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被不起诉人处以罚款182万元,确保“罚当其过”。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紧紧抓住“公益保护”这个根本,高质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1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41件,回复整改率100%,公益损害问题全部得到解决。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制砂企业污染环境案等3起案件被最高检察院认定为“高质效案件”。扎实开展整治成品油偷逃税款专项行动,督促税务机关向18家加油站追缴税款533万余元。重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督促追缴耕地占用税款2578万余元。持续加强革命历史遗迹保护,以纪念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为契机,部署开展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回头看”,推动百团大战狮脑山战斗遗址等8处革命历史遗迹得到妥善保护。平定县检察院持续加强传统村落保护,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工作成效受到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充分肯定。
五、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持续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始终把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作为关键性、根本性工作,与时俱进提升检察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持续优化检察管理。认真落实最高检察院“一取消三不再”重要决定,创新打造“管立方”工作品牌,优化完善业务数据监管、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贯通推进、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相关经验做法2次被最高检察院推广。常态化开展检察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印发《案件质量管理规范指引手册(试行)》,引导办案人员做实“每案必检”,推动业务数据准确率达93%以上、案件质量问题发生率同比下降5%。
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素能。深入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提升年活动,一体抓实警示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对40个自查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组织开展检察人员素能培训、业务竞赛,举办“检察官教检察官”讲堂,建立青年检察人员跟班学习机制,以专业能力建设为关键提升检察人员履职本领。持续抓实检察人员“三全”考核,构建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考评工作体系,以考核结果为导向,择优为37名检察人员晋升职级,选任12名同志担任领导职务,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认真落实领导包联、业务帮扶制度,协助组织部门为县区检察院调整、选拔任用班子成员9名,有效改善领导班子年龄和专业结构。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和应用,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检察监督案件266件,全市数字检察对法律监督履职贡献率达39.6%,居全省前列。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检治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检务督察、案件评查、基层党组织日常管理监督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深入开展执法司法专项检查,排查整治相关执法司法问题12个。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形成“逢问必录”政治自觉,全年共记录报告442件。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责任,也是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一年来,我们始终保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视察调研、检察开放日、案件质量评查等210人次,高标准、严要求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真诚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180次,举办检察听证243次,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检察办案程序性信息2050条,以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实际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新期待相比,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落实“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服务和保障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要不断增强。三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存在薄弱环节,距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仍然有差距。四是检察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基层基础建设还需要不断加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对标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谋划“十五五”时期全市检察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检察管理、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履职能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阳泉检察实践,努力为我市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奋力谱写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阳泉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一是铸牢政治忠诚,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最高政治原则,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更加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大格局,积极参与、着力推动更高水平法治阳泉建设。
二是主动融入大局,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全方位转型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结合点,全面履行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依法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巩固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成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各项举措,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推动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强化生态环境检察履职,统筹履行惩治刑事犯罪、纠正民事侵权、促进依法行政、解决公益损害等职能,更好助力美丽阳泉建设。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持续加强食品药品、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抓实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权益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努力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更加有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持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着力加强对审判活动、裁判结果、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用好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法定方式,完善上下联动、抗前指导等工作机制,一体促进司法裁判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全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提升履职办案质效,以“可诉性”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功能价值,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加强检察管理,不断提高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持续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健全专题实训、实践锻炼、业务竞赛等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检察人员通过履职办案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阳泉实践的本领。扎实推进纪律教育、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营造严的氛围、树立正的风气。进一步优化检察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管理正向推动作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各位代表,迈上“十五五”新征程,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使命更加光荣、责任更加重大。202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锚定我市“十五五”发展蓝图,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真抓实干、奋勇争先,以更加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提升检察履职质效,为我市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阳泉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