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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3月21日在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世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是阳泉市检察机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开局起步之年。这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聚焦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中心工作、首要任务依法能动履职,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落实“十四五”时期阳泉检察“三突出”“五加强”总体工作思路,锚定“持续站稳、走好全省第一方阵”目标,实施阳泉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局起步“一二三”工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各项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提升,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在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确定的57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落实年度考核中,我市居全省第一方阵靠前位次。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475人,提起公诉1464人,办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41件,办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287件。3个案例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7个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5项工作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18个集体、9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郊区检察院田瑶同志被最高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一、树牢政治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及时向市委、省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办理33件次。自觉接受省委政法委对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坚决整改,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持续加强院党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确保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配合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完成对我市执法司法机关和5个县区落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督察检查,取得良好效果。

深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刻领悟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项目化、清单化推动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落实。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读书班,组织专题辅导讲座和交流研讨,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制发全市检察机关“大调研”工作方案,确定市检察院班子成员牵头调研课题7项,找准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检视和整改问题9个,办好民生实事3项,切实以问题整改和群众满意检验主题教育成效,不断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以法治力量、检察智慧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阳泉实践

坚持市委中心工作部署和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检察智慧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反渗透反颠覆反暴恐反邪教工作,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48人。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厚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王某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故意杀人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445人,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积极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推广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在城区检察院试点开展“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做好轻罪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对87.9%的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服判率超过98%,刑事上诉、申诉案件大幅减少。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护航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6+N”专项行动,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对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76人。与人民法院建立涉企刑事案件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对整改的8家企业、20名个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重视知识产权领域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被评为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和知识产权执法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持续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共清理涉民企“挂案”21件。

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充分履行反腐败斗争检察职责,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6件47人,提起公诉41件42人,其中厅级干部4件4人。认真落实“配合是政治要求,制约是法定责任”要求,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持续构建高效顺畅、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积极参与医疗、粮食购销、涉农扶贫等民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起诉相关职务犯罪5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行贿犯罪提起公诉2人。积极、稳妥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立案侦查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刑犯罪1件1人。

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从可整改、能见效角度入手,向有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4件,帮助堵塞漏洞,推动源头治理。市检察院制发的加强摩托车监管治理检察建议获评首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检察文书提名奖。在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办的支持下,我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推动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同时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年度考核体系。

三、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5人。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办理此类案件32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百日行动”,严格落实院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等制度,23件涉检信访积案全部化解。盂县检察院控告申诉办案团队受到最高检察院通报表彰。坚持以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向167名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29.5万元。

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独特优势,促进“六大保护”形成合力。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从严惩治性侵、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2人,提起公诉59人。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宋某虐待儿童案入选最高检察院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录制的“守护明天”栏目宣讲案例。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推动相关行业全面开展入职和在职查询。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整治酒店等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专项行动,依法处置涉案酒店15家。

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人,支持起诉133件,帮助追索劳动报酬559万元,占全省检察机关追索农民工薪酬总额的近四分之一。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起公诉16人,全力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矿区检察院办理的化某某养老诈骗案被中央电视台《法治深壹度》栏目专题报道。坚决维护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修建市级烈士纪念园,1名因救火牺牲的烈士已入园安葬。

四、坚持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坚持“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依法能动履职,在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中展现法治担当和检察作为。

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实现检察专网接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以更实监督、有力配合促进公安机关侦查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161件,纠正漏捕漏诉69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件,人民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1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深化落实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完成对全市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的交叉巡回检察,发现并监督纠正各类违法违规问题105个。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全省唯一一件在对看守所巡回检察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参考性案例,并编入全国《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手册》。在全省平安建设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工作年度考核中,市检察院连续2年被评为“一类”等次。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监督。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树牢精准监督理念,认真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申请监督案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7件,不支持监督申请62件。联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惩治和防范虚假诉讼活动,运用大数据开展线索摸排,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线索1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件。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1件,法院采纳率97%。市检察院打造“红枫叶”工作品牌,相关工作经验被《山西法治报》等媒体报道并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

扎实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下气力解决行政检察“不敢”“不力”等问题,发出纠正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16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措施,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诉争20年以上的行政争议案件2件。与市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涉诉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向行政机关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98件。矿区检察院办理的行政机关未依法告知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察院评为“百件优秀行政检察类案”。

精准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强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梯次运用磋商和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方式,推动诉前整改率保持在98%以上。对诉前解决不了、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依法予以起诉,通过诉的确认,推动类案治理。全年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与民革阳泉市委会联合建立协作机制,打造“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公益保护新模式。与石家庄市检察院、忻州市检察院建立滹沱河、太行山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跨流域”协作机制,办理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水资源保护、军人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理案件120件。

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彰显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

把专业素能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将2023年确定为全市检察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探索创新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一体提升新模式,深化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灵魂三问,良心作答”专项活动,组织检察人员从思想深处“破冰”,深入查摆自身弱项短板,着力推动强弱补短。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举办全市检察工作现代化专题研讨班,有针对性举办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持续推进“树立品牌、打造亮点”活动,用好“检察官教检察官”讲堂。做实刑事检察业务竞赛,以“标兵”“能手”带动更多检察人员成为业务工作“行家里手”。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突出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协助组织部门为县区检察院配备班子成员3名。健全落实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使用工作机制,发现、培养和储备了一批80后年轻干部。深化落实领导包联、业务帮扶、结对共建制度,切实为县区检察院办实事、解难题。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抓实检察人员“三全”考核,推动检察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市检察院自主研发的套刷医保卡资金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

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深刻汲取王建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扎实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筑牢检察人员思想、纪律和职业道德防线。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对市检察院机关15个内设机构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廉政风险点进行自查,排查廉政风险点37个。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形成“逢问必录”“应报尽报”政治自觉,全年共记录报告174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全面落实定期体检、带薪休假等从优待检政策措施,为60名检察人员晋升职务职级。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一年来,我们始终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检察建议制发和督促落实等工作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291人次,按照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依法接受履职制约,进一步完善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等制约配合机制,形成法治合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和主要办案数据2704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281次,举办检察听证会425次,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工作情况41件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全市人民和各有关方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对检察工作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握不够精准,把讲政治的要求更好落实到监督办案中仍然有差距。二是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不充分,以高质效检察监督办案服务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要增强。三是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还存在短板、弱项。四是提升检察队伍监督办案的素能还需要持续用力,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履职特征还不够鲜明,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以及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持续落实“十四五”时期阳泉检察“三突出”“五加强”总体工作思路,聚焦理念、体系、机制、能力4个方面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加快推进山西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进程中勇毅前行、走在前列,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阳泉实践。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持续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一切检察工作的“金钥匙”,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制度机制,以理论水平提高促进政治能力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探索创新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党建联建联创机制,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讲政治是具体的、实践的,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和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的绝对忠诚。

二是依法能动履职,服务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大局。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惩治损害营商环境违法犯罪,落实平等保护原则,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检察履职,惩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清理“涉企”挂案,助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履行反腐败斗争检察职能,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确保配合有力、制约有效。更好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作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持续跟进监督落实,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做优做实检察为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包案化解信访矛盾等制度,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促进涉检信访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持续做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会同有关方面把“保护、教育、管束”落实到位。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加快推进阳泉检察工作现代化。深化检察改革,聚焦理念、体系、机制、能力4个方面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坚持争创一流工作导向不动摇,以“清零”的心态、“赶考”的状态接续奋斗,高起点定位、高标准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难题,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大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应用力度,促进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五是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健全完善上下级、内外部制约监督机制,防治“灯下黑”。持续加强检察人员素能建设,健全多渠道、多层次、上下联动的检察队伍岗位锻炼机制,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同堂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与时俱进提升政治能力、业务素能。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有问必记录、逢案必倒查、有责必追究。

各位代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阳泉实践,是新时代新征程我市检察机关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大局、最大的责任。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团结奋斗、勇毅前行,奋力开创阳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阳泉实践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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