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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6日在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廉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转型崛起工作大局,继续深化“五抓”、“三个显著提升”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与进步。

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促进检察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为方向,紧紧围绕“聚力六大突破、实现转型崛起”尽职履责,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项活动,与市工商联联合出台意见,拿出7项措施,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坚持平等保护的理念,依法公正办理涉企案件103件136人。在全省检察机关公开发布的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优化营商环境两批二十大典型案例中,我市办理的陈某上亿元合同诈骗不诉案等4起案例入选。

加大对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力度。坚持“平等、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民营经济最直接、最现实的手段,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金融诈骗、商业贿赂和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共批捕47件59人,起诉97件122人,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在办案时坚持做到执法考虑稳定,办案服务发展,最大限度增强司法办案对民营经济的保障功能。

保障民生民利。扎实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惩治大气、水源、土壤以及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批捕8件13人,起诉12件37人,努力守护阳泉青山绿水。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犯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假售假、危害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犯罪重拳出击,起诉19件23人。加大对农民工、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利益保护,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件3人,办理农民工欠薪支持起诉1件34人,帮助追回劳动报酬25万元。认真落实市委精准扶贫要求,在平定企明村真扶贫、扶真贫,深入推进检察扶贫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水电基础建设资金100多万,规划并实施“5+1”项目致富产业,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落实。

二、推进平安阳泉建设,确保社会安定和谐

我们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用更加彰显。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671件1011人,同比分别上升36.4%和60.7%,起诉1049件1498人,同比分别下降15.6%和9.2%。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定不移贯彻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扛起抓落实的政治责任,提出细化工作部署的“五个切实”要求,坚持依法办案、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嫌疑人88件280人,提起公诉33件203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共追捕13人,追诉18人。批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平均用时5.8天和105天,比一般刑事案件分别少1.2天和90天。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做到了全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组织开展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81起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发现自身办案问题线索12条,全部进行了整改。办理了杨某、姜某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典型案例。对高调出狱的程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8件38人依法提前介入、批准逮捕,与侦查机关召开联席会议20多次,提出170条侦查建议。对荣某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案9人定罪量刑不当依法提起了抗诉。坚持“一案三研判”,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线索,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25条。

切实保护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抢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多发易发的侵财侵权犯罪,共批捕318件436人,起诉395件554人,努力增强全市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把追赃挽损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结合起来办理此类案件18件22人,通过办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扎实开展缉枪治爆、防范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打击利用网络违法犯罪等7个专项活动,用专项行动确保群众获得安全感。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3件,提出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全部被采纳。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针对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与教育部门、团市委、妇工委等联合出台意见,推进综合治理,保障校园安全。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深化运用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附条件不起诉、社工帮教等机制,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5件37人,不起诉10人,不起诉率为27%。更加注重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被侵害上下功夫,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全部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全市整体推进、协同落实的目的,这在全省检察机关是第一家。组建“蒲公英”法治宣讲团,不定期深入全市中小学、幼教机构进行法治宣讲,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制作的微电影《无痕之伤》观看人数达10余万人次,在省委政法委主办的第三届平安山西“三微”比赛中被评为最佳作品奖。

三、立足检察新职能,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

我们积极践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一新使命,聚焦事关国计民生的生态环保、食药国土等领域尽职履责,努力保护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公益诉讼“1+5”制度体系。即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意见为统领,检察机关与纪委监委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等5个配套制度组成的制度体系,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高度评价: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将机制建设作为促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力抓手,形成“1+5”制度体系。该制度体系覆盖面广,配套齐全,走在全国前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市委关建勋书记,雷健坤市长等先后作出重要批示。“1+5”制度体系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参考借鉴。

用办案成效体现公益保护担当。采取“系列组合拳”,通过抓学习、抓机制、抓宣传、抓办案、抓实效,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9件,用诉前检察建议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治理土地污染600亩,规范网络餐饮店953家,保护林地2万多亩,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00多万元。我们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建立合作机制,平定院向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移送娘子关饮用水水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关停污染水源的养鱼场、养猪场6家。针对我市煤矸石污染严重问题,用检察建议督促环保部门积极履职,有效治理110多万吨煤矸石造成的污染。去年12月,全市首件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在郊区法院开庭审理,实现了阳泉行政公益诉讼起诉零的突破。检察机关用执法办案的实际成效,体现了公益保护的责任担当。

四、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我们始终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不断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实现各项工作平衡、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侦查监督。率先在全省开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共立案监督刑事案件49件,监督后起诉24人,全部为有罪判决。继续实行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引导侦查活动有序规范开展,共提前介入重大案件77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183条。更加注重在源头上保障公民权益,共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32件43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7件,追捕38人,追诉4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2件次。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充分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对认为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7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3件。通过量刑环节强化事前监督,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309条,被法院采纳1150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全市19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针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监督纠正。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回头看”和羁押必要性专项检察及维护被监管人、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专项检察活动,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核查财产刑罚金6154万元,向侦查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42件,被采纳41件。创新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模式,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爱心教育基地和文化教育基地。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6份。

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认真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35件,审结187件。对认为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改判5件。坚持把息诉罢访、矛盾化解作为重要任务,共办理王某、赵某等当事人和解、撤回监督申请的息诉案件22件。将审判程序、执行活动作为民事检察监督新的发力点,监督纠正程序违法52件。

五、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深化检察改革创新

我们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努力完善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

完善与监委的办案衔接。认真学习监察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依法惩治腐败。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4件39人,决定逮捕19件21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6件31人,法院作出生效判决15件18人。办理了省纪委监委交办的运城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文等大要案件。通过提前介入,提高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质效。对检察机关立案在逃的2件职务犯罪案件移交监委妥善处理,其中1件已经提起公诉,1件已经判决。加大对监委移送案件的审判监督力度,对1起量刑畸轻的职务犯罪案件提出抗诉,法院已发回重审。

完善新型办案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办案组办案模式,落实扁平化、去行政化要求。充分尊重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授权员额检察官依法办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出台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月通报办法,鼓励、督促领导干部多办案、办大案。去年全市23名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735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6件。加强对检察官办案质量的监督,实现放权与监督并重,强化流程监控,建立常态化质量评查机制和文核法核工作机制。2018年上半年抽取47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未发现有重大质量瑕疵和违法违纪办案情形。

以理论研究引导工作创新。围绕服务司法体制改革、做好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等课题广泛开展理论研究,形成9篇高质量理论调研文章,其中2篇获得省检察院表彰。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调研工作,向省检察院报送8篇典型活动情况汇总和调研报告。编辑出版《阳泉检察》杂志4期,进一步提升了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我们坚持走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路子,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利用党组中心组、支部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市检察院全体干警赴延安参加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接受红色教育,使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省检察院党组政治巡视,对存在的问题从严进行了整改。制定巡察五年规划和2018年巡察计划,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巡视“全覆盖”,两年开展“回头看”。已经完成对4个基层院的政治巡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发现和培养年轻干部的工作部署,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发现和培养了一批80后年轻干部。坚持把队伍专业素质提升作为重点工作,认真学习修改后的刑诉法、检察院组织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专题培训、业务竞赛等活动,涌现出一批办案能手、业务标兵。

坚持不懈严管厚爱。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构建“五责”链条体系,在抓严管上继续发力,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扎实开展政法队伍集中整肃和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吸取系统内外违纪违法案例教训,教育干警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持之以恒盯紧“四风”新动向和隐形变异问题,抓住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查纠,用严管深化厚爱。2018年全年全市检察干警无违法违纪人和事。

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及时梳理人大代表审议工作报告、视察工作、参加座谈时提出的120多条意见建议,拿出有针对性地改进措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检察监督、学习贯彻宣传宪法等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全市检察工作情况。加大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代表委员参加“12309”检察开放日、案件质量评查、观摩庭审等100多人次。坚持向代表委员赠送《检察日报》《阳泉检察》等刊物,让代表委员更加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阳泉检察工作持续发力,向前推进。省市委、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先后6次对阳泉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个集体、1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市检察院刑事检察二部副部长王艳娥在高检院第九届“双先”表彰中被荣记一等功。郊区院、市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在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网上轻应用作品评审会上,郊区院制作研发的检察笔录系统被评为一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全市转型崛起大局的措施还不够细,把“讲政治、顾大局”落到实处还有差距;二是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够全面、平衡,在全面理解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上还有差距,监督成效离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三是在队伍建设上,政治与业务建设并重,打造拔尖人才的引领作用要进一步体现,带动队伍整体素质大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可行措施,下大力气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在新时代有新气象,更有新作为。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继续贯彻“五抓”、“三个显著提升”工作思路,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全市“聚力六大突破、实现转型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要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要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引导检察干警解放思想、创新作为,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市委、省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在阳泉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要为全市转型崛起提供更优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牢固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强化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政权稳定,维护全市安全稳定。坚持不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突出查办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从严从快办理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看护好百姓“钱袋子”。深化完善检察扶贫各项举措,促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坚持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落实“平等”二字,坚决杜绝差异性、选择性执法。

三要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把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优势发挥出来。认真贯彻监察法及修订后的衔接办法,完善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法法衔接”办案机制。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用好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大民事审判监督力度,办好不同类型民事监督案件。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围绕行政诉讼监督开展工作,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精准发力,努力实现做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影响一片。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继续围绕环保、食药等民生领域,充分发挥调查核实、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检察职能作用,以煤矸石、扬尘、河道等污染治理为重点,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有关单位个人整改落实到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阳泉青山绿水。

四要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以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聚焦“三个不平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改革,理顺职能定位,优化机构设置,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继续深化抓改革抓创新工作要求,在两级院开展“一院一品牌”创建活动,打造更多亮点品牌工作。

五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把自身建设抓紧、抓实、抓到位。坚持不懈抓好政治建设,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培养检察专业精神、专业能力,锻造高素质的检察人才。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以德才定取舍、凭实绩用干部,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能干事、愿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新时代标明新方向,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以战斗的姿态、实干的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各项监督职能,为不断开创阳泉检察工作新局面、服务全市转型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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