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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9日在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廉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检察工作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围绕大局主动担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我们自觉履行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政治责任,加强涉法问题检察应对,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先后制定保障“综改攻坚、创新驱动、项目见效”工作18条意见、促进“六大发展”19条意见、保护非公经济发展15条意见,细化实化服务举措,增强检察机关服务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针对性、实效性。扎实开展商业贿赂治理、打击行贿犯罪、“吃拿卡要”等专项治理,查办此类犯罪107件169人,促进优化政务环境。深入平阳高速、阳大铁路、百度云计算中心等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举办预防讲座45场次,发出检察建议34件,帮助企业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中的作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816次,发现并建议处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471件次。认真开展“一村(社区)一警”、领导干部下乡包村增收等活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全面推进检察援疆工作,对口援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检察院资金110万元,派遣援疆干部35人次,帮助推广使用办公信息化资源支撑平台。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高度重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9人,起诉348人。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案小组,对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提起公诉9件12人。坚持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一视同仁、平等保护,批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52人,起诉88。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服务民营经济的工作要求,坚持审慎、谦抑的司法理念,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做好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工作,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更加注重保障民生。积极响应省委、市委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定点帮扶平定县企明村,帮助修建水窖、完善基础设施、推进产业扶贫。充分发挥惩治预防职能,先后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查办126件186人。市院反渎局被高检院评为专项活动先进集体。深入推进“阳光百姓工程”,建立涉农资金信息监管平台监督涉农惠民项目251个,录入资金17.33亿元,保证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精准落地,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从2014年起连续三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53件60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9件42人,用法律监督手段守护阳泉“青山绿水”和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取得显著成效。

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深化平安阳泉建设

我们不断强化忧患意识,提升防范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维护全市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坚决维护全市公共安全。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361人,提起公诉6956人。突出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382人,提起公诉2680人。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荣永红、张学斌等95名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2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更加重视防范金融风险,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共提起公诉42件91人,办理“融尚公司”系列集资诈骗案件9件9人。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严厉惩处了一批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犯罪,依法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4人。把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权益结合起来,对283件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实现息诉罢访。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60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67人。注重司法人权保护,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94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并被采纳。着力加强检察环节社会关系修复,对188件轻微刑事案件做和解处理,收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依法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237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94.4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推进社会治安治理创新。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出台个性化关护等五项机制挽救帮扶涉罪未成年人。严格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37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精心打造“蒲公英”法律服务团队和“阳泉未检”微信公众号,结合办理的校园暴力等典型案例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得到共青团中央的充分肯定,被高检院确定为未检办联系点。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共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案件4209件,审核处理举报线索1849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56件。盂县院健全控告申诉机制,在各乡镇设立联系点,方便群众申诉举报,控申接待室连续五届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积极吸收律师、人大代表等第三方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公开进行听证,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

三、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严肃惩处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4件306人,立案人数与前五年相比上升29.6%。其中受贿犯罪79人,行贿犯罪89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的案件51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国家工作人员24人、厅局级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亿余元。依法查办省环保厅原厅长刘向东、山西国信集团原董事长上官永清等一批贪腐大案,完成对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段建国的公诉任务。高度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先后在乡镇卫生系统、扶贫领域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查办案件42件95人,其中窝案串案21件62人。在去年开展的乡镇卫生院小专项活动中,有14人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受贿行为。

依法打击渎职侵权犯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95件103人,其中重特大案件69件75人。完善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机制,查处矿区麻地巷“2·19”透水事故、郊区大阳泉村“12·18”私挖滥采等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61人。更加注重渎贪并查,查处长治市原市长张保滥用职权、受贿案等渎贪交织案件12件12人,促进勤政廉政。积极拓展办案领域,五年来先后查办税务、财政、文化等新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8件41人。

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在严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坚持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连续5年向市委、人大、政府提交报告,从制度层面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得到市委、人大、政府的高度评价。结合办案同步开展案件剖析、预防教育,完成案例分析196件,向涉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预防建议203份。深入开展农村“三资”整治、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农村换届选举等专项预防完成预防调查244件,发现犯罪线索并立案侦查7件。依托新建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受教育国家工作人员近6万人。制作的微电影《茶殇》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特等奖。在阳煤集团建立35个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营造不能腐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紧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强化“两个转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对检察机关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专题审议意见,着力解决有罪不纠、违法办案、执法不公等问题。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78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00件,正漏捕55人,纠正漏诉322人。2016年起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检察室,对刑事执法活动进行实时动态监督,共查询刑事受案、立案3813件,监督立案1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3件次。全面推行命案现场提前介入,提出引导侦查意见56条,命案办理周期平均缩短1个月,最大限度杜绝证据瑕疵和冤假错案。聚焦司法不公问题强化审判监督,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6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97件。积极做好量刑建议工作,提出的4574条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4302条,采纳率为94.1%。对刑事审判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纠正188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坚持以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腐败犯罪为重点,带动整体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共查办贪赃枉法、玩忽职守的腐败犯罪3件3人。持续推进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2012年核查出的羁押3年以上未结案的13人全部结案处理。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提出纠正意见129件。深入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监督30名被判实刑的罪犯交付执行,配合监督纠正执行金额116.8万元。紧盯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不规范问题,全面开展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同步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依法纠正监管违法、执行违法936件次。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特赦工作,对执行机关提请的73名特赦罪犯认真审核,监督纠正提请不当6件次。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统筹推进诉讼过程、诉讼结果和执行程序“三位一体”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840件,办结不服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申请监督案件287件,对判决不当的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5件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49件。推进非诉行政检察监督,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212件,行政机关全部采纳。

五、坚持固本强基,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我们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着力建设五个过硬检察队伍,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基层基础。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把政治建检摆在首位,先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广泛组织专题学习、对照检查、反思整改、建章立制等活动,使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增强责任落实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每年听取5个县区院检察长向院党组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坚持不懈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条例》、《准则》等制度,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违反纪律的9名检察干警予以党纪检纪处理。修订完善各项会议制度、请销假制度、财务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取得积极成效。

提升队伍执法素质。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任务。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基础上,通过“考核+考试”的方式,首批121名员额制检察官顺利产生,改革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统一管理、新型办案组织等改革也正在按计划推进。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选优配强市、县两级院领导班子,继续推进队伍素能建设和人才培养。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112个执法不规范问题逐个拉出清单、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参加检察系统各类脱产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加大对干警理论和实战技能的培训力度,1名干警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78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业务标兵”、“办案能手”。67个集体、80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其他表彰奖励。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共受理、流转各类案件10781件,监管法律文书54848份。两级院一个标准办案、一个程序管理、一个平台监督,司法办案和内部管理实现重大突破。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五年来办理的1592起案件“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出台具体办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规范律师接待流程,设置专门接待室和独立阅卷区,受理办结律师接待事项1508件次。相关经验做法被高检院案件管理部门转发。

统筹推进基层建设。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理念,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坚持检力配置向基层倾斜,县区院遴选检察官占全总数的69.4%,有效缓解基层案多人少、人手短缺的矛盾。积极协调县区党委、政府,在政策、资金上扶持县区院,帮助县区院推进“两房”建设。市院及平定院、郊区院完成新办公楼搬迁。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指导县区院完成涉密系统分级保护工作,成为全省首家完成分级保护的市级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严格落实市院班子成员列席县区院民主生活会、定点联系帮扶等制度,帮助县区院发现问题、制定规划、研究措施。充分发挥市级院办案“龙头”作用,综合运用领办、交办、提办等方式,指导帮助县区院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行使

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注重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下改进提升检察工作。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凡检察工作重要部署、重大案件和重要改革措施,都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坚决贯彻中央、省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试点,完成反贪、反渎、预防三个部门机构、人员、编制等的转隶准备工作,服从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向市委专题汇报党组工作情况,认真执行市委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将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落到了实处。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情况,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2012年以来,市检察院先后向人大汇报公诉、反贪污贿赂、职务犯罪预防、侦查监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等工作情况,把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广泛开展上门走访、征求意见座谈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坚持以《阳泉检察》、《检察日报》等刊物为载体,让代表委员更加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拓展外部监督渠道。深入推进“阳光检察”工程,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从2014年起全面运行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408条,重要案件信息217条,法律文书1807份。推进和完善检务大厅建设,综合控告举报、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监督案件6件,协助市司法局完成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巩固和拓展检察宣传阵地,两级院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向社会推送检察宣传文章297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文章400多篇。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前进。这五年,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成效更加显著、法律监督属性更加凸显、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公信力持续提高的五年。我们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五年来,我们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工作要始终紧跟时代步伐、契合发展需要、体现人民利益,就必须做到: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把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保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在监督下开展和完善检察工作;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彰显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

——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政治清醒,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改革和创新中解决问题,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全市大局的融合度还不够高。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研究不够,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三是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队伍管理仍然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四是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尚需完善落实。影响检察官、辅助人员、综合服务人员等检察干警的职业预期问题需认真研究。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起步之年,是我市建市70周年的喜庆之年,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检察改革,全面正确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统筹推进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为全市“四大定位”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更加有力地服务和保障大局。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实施意见,用法律监督手段促发展、保稳定,着力实现全市“经济基本面稳定”。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制售假币和银行卡等经济犯罪,深入开展专项打击整治,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维护契约自由、激励诚实守信,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强化民生检察工作,继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让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二、下大力气深化平安阳泉建设。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等多发性暴力犯罪,完善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给百姓更多安全感。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犯罪案件快捕快诉,保持高压态势。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工作机制。

三、坚定不移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检察改革。深刻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提早研究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机制,围绕具体案件推进业务衔接机制。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健全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监督制约和考核评价机制,有序推进检察职业保障等配套性改革措施。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防止案件“带病”起诉,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四、从严从细从实做好诉讼监督主业。按照省检察院提出的“固本、创新、攻坚、合作”要求,谋划诉讼监督主责主业的固本任务和创新举措。继续强化“两个转变”监督理念,完善制度机制,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完善介入命案工作机制和驻派公安机关检察室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流水线”办理模式的工作规范和制度。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刑事抗诉、纠正违法等手段,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认真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各项规定,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继续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情形。着力构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民事检察工作格局,补齐民行监督相对薄弱的短板。

五、持之以恒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和“一案双查”,加强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推进信息化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提升干警运用信息化资源支撑平台办公办案的能力。坚持思想教育、制度约束和及时查处相结合,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使严格规范司法成为干警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努力为全市“四大定位”战略目标的实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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