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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3月9日在阳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守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六大发展”、“三个突破”中心工作,认真执行本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努力增强看齐意识担当意识,服务和保障全市发展大局

我们把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目标,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着力使检察工作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

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六大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检察机关服务“六大发展”的总体思路、具体措施和目标任务。主动参与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3人,提起公诉63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查办破坏正常交易秩序、损害公平竞争等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5人。坚持平等保护理念,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办案时注重方式方法,坚持“三个慎重”、准确把握“六个界限”,避免因办案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加强民生检察工作。高度重视惠民资金和涉农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立查国家工作人员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腐败犯罪35件59人,推动实现惠民政策在落地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形。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监督建议移送案件5件5人,公安机关已立案6件6人(含上年积存)。进一步优化便民措施,强化检务公开,完善了集案件管理、信访接待、检务公开、律师会见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检务中心。

服务科技创新战略实施。充分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6件6人。深入百度云计算中心等科技创新企业进行专项预防,发挥“常见面”对接、“直通车”包保、“敲警钟”防控三项机制作用,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完成信息共享平台基础数据录入,初步建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化、动态化监督机制。

二、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我们牢记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职责,深刻领会“两个不变”,切实增强“四个足够自信”,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严肃查办贪腐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6件76人,人数同比上升18.8%;其中大案40件67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86.9%和88.2%;立查县处级以上要案5人,其中厅局级干部4人。立查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案件10人,亿元以上的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追回经济损失4亿余元。查办大要案工作取得历史最好成绩。持续加大贿赂犯罪查办力度,共立案侦查36件60人,同比分别上升41.7%和62.2%。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思路,深挖大案背后的窝案串案,仅柳林县委原书记王宁受贿一案背后的行贿犯罪就立查6案11人。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21件22人,同比分别上升23.8%和29.4%。进一步拓展办案领域,查办工商、民政、经信委等新领域渎职侵权犯罪7件8人。我市投资担保公司非法集资问题发生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依法对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监管人员立案侦查。同步介入盂县“6·5”私挖滥采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事故背后渎职犯罪9件9人。

结合办案深化预防工作。按照“六权治本”要求,着力营造不想腐的制度环境。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通过办案研究发案,个案研究类案,到国有企业、重点工程、财政安监等发案单位开展预防调查24次,完成犯罪分析14件,向涉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建议33条,全部被采纳。对全市职务犯罪的总体形势、特点规律、演变趋势进行了全面分析,在制度建设层面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微电影《茶殇》继去年被高检院评为特等奖后,又荣获首届西北国际微电影节最佳法制片奖。

三、大力提升防控风险化解矛盾的能力,推进平安阳泉建设

我们认真贯彻平安阳泉建设要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各项工作。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下的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新情况,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严打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安定。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55件607人,起诉949件1289人(批捕、起诉均呈上升势头)。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10人,提起公诉288人。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荣永红案等12起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99件221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挽回群众的损失。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17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5人。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落实未成年人案件专人办理、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使26名涉罪未成年人在不捕不诉后得到良好关护,帮助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依法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33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23万余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着力加强检察环节社会关系修复,对34件轻微刑事案件促进达成和解,对18件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申请监督案件促成息诉,收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解决信访矛盾纠纷,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共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案件1278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2件。主动参与法治阳泉建设,既通过司法办案向全社会传递正确价值取向,又加强法治宣传和以案释法,推动在全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四、牢记监督职责使命,让人民群众从执法司法中有更多获得感

我们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牢记检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加强对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和过滤作用。探索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办公室,对侦查活动实施同步动态监督。继续推行命案提前介入机制,11起命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建议28件次,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加大了对侦查机关立案或撤案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了对刑事裁判结果公正性、合法性的审查,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5件次,提出的1123条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达到95%以上。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紧盯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不规范问题,全面开展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同步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依法纠正监管违法196件次。积极开展对财产刑执行情况的监督,与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做好财产刑执行工作的意见,相关做法在全省刑事执行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特赦工作,对执行机关提请的73名罪犯特赦认真审核,监督纠正提请不当6件次。针对社区矫正走过场”问题,开展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查监督纠正6人。严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立案侦查刑事执行领域渎职犯罪1件1人。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不断完善诉讼过程、诉讼结果和执行程序“三位一体”的民事行政检察机制,办结不服生效民事行政案件裁判监督案件65件,对判决不当的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依法对民事行政审判违法行为、执行活动予以监督纠正。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8件。办案中注重析法明理,引导理性维权,坚持和解优先,在减轻群众诉累的同时,增强了司法公信。

五、着力补齐自身建设“短板”,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我们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紧紧围绕从严治检和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要求,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15次,专题研讨4次,针对6个方面29个具体问题制定明确的整改措施,有力推动不严不实问题的解决。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对全会提出的加强和改善党领导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等新要求、新论断有了更加深刻认识和把握,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严格遵守党和检察工作各项制度规定,始终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提升队伍专业化技能。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当做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执法技能、增强司法公信的一项重要举措,先后排查梳理各类案件298件,逐案理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提出问责要求,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案件”。坚持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广泛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专题讲座和技能练兵比武,增强了干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试点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实现案件一律在网上办理,对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同步监督。利用平台办理案件2047件,退回瑕疵案件105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37件,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组织干警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准则》使干警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编制《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六权治本”制度清单》,梳理整合各类制度、规则、条例188项,厘清市院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使干警依法用权、阳光行权有规章可循、有制度可依。修订完善各项会议制度、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管理。全院机关制度“笼子”扎得更紧,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明显增强。

六、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我们把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

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向市人大专题汇报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当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坚持以《阳泉检察》、《检察日报》等刊物为载体,让代表委员更加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牢固树立接受民主监督就是发扬民主司法的理念,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主动接受监督。

深化“阳光检察”工程。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利用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提供案件办理程序性信息。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615条、重大案件信息71条、终结性法律文书711份。推进办案过程公开,吸收律师、社区代表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协商,对32件拟不起诉案件公开进行听证,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提升司法公开、检察宣传和服务群众水平。

一年来,阳泉检察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先后20名干警5个集体受到市级表彰奖励,11名干警10个集体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在省检察院的年终考评中,取得全省第四名的好成绩。市院机关连续五年被评为精神文明标兵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院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诸如检察工作与全市大局的融合度还不够高,对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系统研究和有效应对,服务大局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一年比一年大,但群众感受不深,没有让群众切身从反腐败斗争中体会到更多获得感,反腐败工作还要更接地气;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诉讼监督案件质量效率不高,与其他机关的关系处理还不到位,离实现“在监督中促进配合,在配合中强化监督”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队伍建设“有高原无高峰”,各方面都较均衡,尚缺冒尖人才,在执法办案能力、工作纪律作风以及落实工作的责任心上还有较大提升空间等等。所有这些,我们将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六大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新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为我市实现“六大发展”、“三个突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在服务和保障大局中拓展检察作为。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六大发展”、“三个突破”中去谋划推进,围绕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要求,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对市场交易行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依法惩治妨害经济发展、破坏交易秩序的犯罪。继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舒心,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

二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凸显检察职能。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坚持把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回应群众关切。认真落实中央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决查办事故背后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充分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监管到位、制度完善、源头治理。

三要在改革和规范司法中理顺检察权力。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抓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责任制、检察官遴选、内设机构设置等改革,理顺检察权力运行机制,使改革落地生根、实现预期目的。坚持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建章立制和成果转化,让规范司法成为检察职业习惯。深入研究在检察环节如何建立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探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和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平衡。

四要在监督和人权保障中提高检察公信。切实履行刑诉法赋予的新职责,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在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效果上下功夫,通过办案树立监督权威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在敢于、善于、规范监督上下功夫,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既不滥用也不失职。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在纠正司法裁判不公案件的同时,着力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五要在管理和强基固本中提升检察形象。坚持不懈推进从严治检,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坚定理想信念,严明纪律作风。把队伍专业化作为核心战斗力来抓,改进教育培训和人才评价、管理、使用方式,培养一批业务专家和办案标兵。加强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应用,探索“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推动队伍建设、执法司法、检务保障等工作创新发展。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监督员制度,依靠自身努力和各方支持,在人民呼声中找准检察司法为民着力点,在人民监督下树立检察工作新形象。

各位代表,新时期的检察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把我市打造成为山西向东开放桥头堡、晋东区域中心城、转型发展先行市、城乡统筹示范区作出检察机关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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