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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4月22日在阳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守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忠实履行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全力推进法治阳泉、平安阳泉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围绕大局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紧紧抓住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紧扣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市检察院出台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综改攻坚、创新驱动、项目见效”工作实施意见,提出18条保障措施细化服务。主动与重点工程项目帮扶结对,确定班子成员每人包保一个重点工程项目,为企业排忧解难。积极查办妨害企业发展的各类职务犯罪,立查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领域贪腐案件18件24人。深入全市“四个领域”23个重点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向有关单位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33份,为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积极适应全市经济发展新常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集资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16人,提起公诉39人。通过办案追回流失国有、集体财产1亿多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非公有制、小微企业不服生效裁判申请监督等各类民商事纠纷,办理支持起诉107件。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中的作用,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859次,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个人作出处置48次。

依法保障民生民利。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监督建议移送案件14件16人,公安机关已立案9件10人。针对惠农资金和涉农补贴申报审核、管理发放环节“雁过拔毛”、“跑冒滴漏”等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类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涉农惠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37件52人。进一步优化便民措施,完善了集案件管理、信访接待、检务公开、律师会见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检务中心。

二、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新常态

反贪惩腐,民心所向。我们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加大查办贪腐犯罪力度。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7件64人,同比分别上升23.7%和10%。其中大案36件50人,大案率为76.6%。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大案9件,同比上升28.6%。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要案9人,其中厅局级干部2人。持续加大惩治贿赂犯罪力度,查办此类案件37人,同比上升131.3%。针对 “苍蝇式腐败”现象,成功查办平定县5名科级干部贪污贿赂串案,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围绕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正确履职,不断加大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打击力度,共查处渎职侵权犯罪16件17人。其中,同步介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查办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9件10人。进一步拓展办案领域,查办专项资金领域渎职犯罪4件4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司法腐败问题,查办司法人员玩忽职守、私放在押人员等犯罪案件3件3人。

结合办案深化预防工作。坚持惩防并举,着力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实、做出效果。依托办案在金融、税务等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形成专项预防报告43份。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出预防建议65件,帮助堵塞漏洞、完善管理。不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开展宣传教育217场次,受教育人数近万人。认真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为党委、政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利用微电影弘扬廉政文化,制作的微电影《茶殇》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选中获得了全省唯一一个特等奖。

三、深入推进平安阳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坚决贯彻市委关于建设平安阳泉的重大部署,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职能,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及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12件517人,提起公诉869件1231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89人,起诉273人。坚决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网络安全等社会反映强烈的犯罪,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20人。办理非法采矿、非法集资、违法发放贷款等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的大案6件13人。

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17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69人。通过检调对接平台,促成刑事和解51件、民事申诉和解8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加强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的释法说理,引导群众内心认同,维护法律权威。依法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31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8.6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治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解决信访矛盾纠纷,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及时办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1092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45件,两级检察长接待信访861件2121人次。成立全省首家未成年人定向关护中心,吸收社会力量参与预防帮教,使20名涉罪未成年人在不捕不诉后得到良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坚持法治宣传紧密贴近法治实践,部署开展了国家宪法日、举报宣传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我们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努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立案41件56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撤案28。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104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27,法院审结23件,其中改判11件,发回重审9件;提出量刑建议1153条,被法院采纳1071条。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对侦查、审判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67件次,全部予以纠正。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不断完善诉讼过程、诉讼结果和执行程序“三位一体”的民事行政检察机制,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476件,对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提请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2件,对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44件次。针对行政处罚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加大行政执行监督和督促履职力度,办理此类案件87件。办案中注重析法明理,引导理性维权,坚持和解优先,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增强了司法公信。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所有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逐一摸底排查,逐一建立档案,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人。立查监管干警贪赃枉法、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职务犯罪1件1人。加强对监管活动的日常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277件次,纠正社区矫正违法行为321件次。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坚持不懈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觉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宗旨意识、密切检群关系、提升队伍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班子和队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领导作风、规范公务接待等19项整改任务,立说立行、真改实改,全部落实到位。注重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46项,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首位,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按照“规范执法提升年”的要求,对办案程序不严格、案件审查不细致、承办人责任心不强等执法不规范问题从严进行了整改。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技能培训,涌现出一批市级优秀公诉人、省级业务标兵。利用道德大讲堂的形式,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提高检察干警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高度重视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司法办案科技含量。积极开展涉密系统分级保护工作,顺利通过省保密局测评验收,成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家所辖基层院全部通过测评的市级检察院。建成了综合业务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等系统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利用系统实现网上办案4700多件次。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我们始终牢记“检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坚定不移地遵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规矩,凡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都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到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市人大各项决定决议,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向市人大专题汇报了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市170余件刑事案件进行质量评查,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深入推进“阳光检察”工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全面运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通过阳泉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及时公布检务和信息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共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3件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3条,并公布生效刑事判决案件的起诉书、抗诉书以及不起诉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去年首次利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市院机关2013—2014年度经费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有30个集体38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15个集体17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平定县检察院因工作突出被高检院荣记一等功,盂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缺乏对新常态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特点的研究,服务大局的前瞻性、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惩治腐败的力度还不够大,离“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还有不小差距。三是法律监督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纪律作风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所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下大力气认真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启动之年,也是我市、我省全面推进“六大发展”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今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四大战略”和“六大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新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努力为我市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顺应人民群众对转型跨越的新期盼,进一步保障改革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转方式调结构、经济转型升级等工作安排,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意见,做好新常态下的检察工作。继续深化服务重点工程发展的各项措施,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发展环境的各类犯罪,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预防和惩戒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用法律监督手段守护阳泉“蓝天碧水”和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使人民群众对改革发展有更多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二是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要求,进一步打“虎”拍“蝇”、严惩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的高压态势,针对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新特点,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买官卖官、侵吞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继续深化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尤其对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深挖严查,一查到底。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一批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十分恶劣的不法商人。紧密结合办案,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年度报告等工作,促进廉政机制建设。

三是顺应人民群众对安居乐业的新呼声,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基本任务,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统筹兼顾打击犯罪与化解社会矛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黄赌毒等犯罪,积极参与我省、我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年”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安全感不高的问题。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升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法治化水平。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依法、公正、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四是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牢固树立监督是检察机关“基本功”的观念,不断提高监督能力。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完善非法证据排除、量刑建议、错案防止等机制,加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顺应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的新希望,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业务建设的重点任务,下大力气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坚持以证据和质量为核心,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每一起案件都严格遵循证据标准、法定程序,健全客观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工作机制,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整治“四风”,健全转变作风、文明执法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狠抓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做到自身建设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积极回应落实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新希望,统筹谋划、敢于担当、有所作为,力争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有力的措施,为保障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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