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阳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第十批“高检院指导性案例”专题学习培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范海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尚锐利、检委会专职委员付利宝及业务部门全体人员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尚锐利副检察长就第十批指导性案例的基本要旨、指导性意义进行了全面讲解,结合部分指导性案例的案件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指证示证、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授课。就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好此次指导性案例学习培训工作,尚锐利副检察长强调,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指导性案例学习培训的重要意义,将指导性案例学习培训作为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要加强组织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学深学透,参与并主持部门研讨交流,组织对案例进行逐一解读,分享学习心得体会;要切实学有所获,端正学习态度,保证学习质量,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做好指导性案例的适用工作。全体业务部门干警要认真学习其中的办案经验,全面领会其中的法制理念,更好地借鉴典型案例来指导实际办案。
专题学习后,干警们纷纷表示将继续加强对高检院指导性案例的学习领会,勤于学习,结合实际,提高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