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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至上 发挥人民力量】“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配建母婴室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3-09-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案情简介

1947年,阳泉解放建市,成为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的第一座新兴工业城市。“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是为见证阳泉城市发展历史进程,留住城市情感记忆和工业印记,由原市水泵厂改造升级建设而成,占地面积145亩,全国首家以城市记忆为主题的沉浸式文旅园区,是山西省首批15家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单位之一。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未配套建设母婴室,不利于特殊群体利益保护。

二、活动开展情况

2020年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机场、车站、商场、医院、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要普遍建立母婴室,为照护婴幼儿提供方便。

2022年4月1日,城区人民检察院发现“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未配套建设母婴室。经调查核实发现,除法律规定不明确外,母婴室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监管主体不明确、建设标准不统一、申报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亟待解决。为此,检察长带头办案,多次组织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召开专题研究会,在全市首次采用圆桌会议形式邀请文旅、工会、工信、妇联等部门以及文化园负责人进行公益诉讼诉前沟通,解决了“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母婴室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现场向相关行政机关送达诉前检察建议。

2022年6月7日,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到“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开展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工作,实地查看母婴室整改情况。整改期内,文化园已按照星级标准将母婴室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为广大市民游客提供了高端品质和优质服务,彰显了文化园人性化的服务理念。在活动现场,人民监督员对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取得的效果表示认可,并肯定了检察机关将监督场景从会场向现场延伸,从院内向院外拓展的监督模式,同时也对母婴室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合理宝贵的建议。2022年6月12日,行政机关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本案圆满结案。

为进一步深化办案效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办理本案为契机,与区妇联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权益保护的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联络,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培训等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和妇联组织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三、工作成效

阳泉市作为“中共创建第一城”,是一座红色旅游城市。 “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承载着阳泉最宝贵的城市记忆,是市委市政府着力打造的城市新地标,是全市最亮丽的风景线。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头雁领航”,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重大、复杂案件,创新性运用圆桌会议、人民监督、督促落实等方式,助推“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关爱母婴工作扎实推进,为“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服务品质提供检察支持。同时,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工作,更全面、真实地展示检察机关的履职过程、办案情况,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办理案件为切入点,与区妇联会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双方专业优势,全方位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特殊群体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案件办理助推社会治理,真正实现以“我管”促“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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