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本院概况         队伍建设         检察文化         案件聚焦         党建园地         阳光检察

基层院    城区人民检察院            矿区人民检察院             郊区人民检察院              平定县人民检察院             盂县人民检察院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强化编外人员管理工作会议
时间:2023-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关于加强编外人员管理的工作要求,提升编外用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9月6日上午,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强化编外人员管理工作会议,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许明亮出席会议,机关全体编外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系统编制外人员管理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机关编制外人员管理的通知》,和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许明亮主任就提升编外人员工作素能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始终坚守政治意识。自觉拥护和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服从院党组的岗位安排和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与市院检察人员政治标准同等、政治建设同步、政治学习同行。

二是要不断加强责任意要树立“主人翁”精神,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到“跨进门、稳住神、守规矩、干点事”,按照各自岗位要求,尽职尽责,完成部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强化服务群众意识,特别是在信访接待、检察办案的一线岗位上,要时刻规范自身的着装、用语、举止行为,严禁对群众“冷、硬、横、推”,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在工作中展现检察机关的良好作风。

三是要切实强化纪律意识。“编外”不是“法外”,要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强化自身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值勤值班时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饮酒,驾驶车辆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开“霸王车”,更不能酒后驾车;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守案件秘密,绝对不允许过问、插手案件,对于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四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保密工作无小事”,要坚决克服自己是编外人员、“无密可保”“与我无关”的错误思想,全面了解和掌握保密相关规定。不断加强保密纪律、保密规定和失密泄密警示案例学习,树立严格的“保密观”。

全体编外人员纷纷表示,一定会遵守各项规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检察事业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微观检察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友情链接

版权所属: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阳泉市新城大道1号(郊区李家庄乡玉泉中学北)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邮编:045099  电话:0353-2138290 2138365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