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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专题学习辅导
时间:2021-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阳泉市检察院于4月13日下午,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专题辅导。辅导由检察院检务督察负责人“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及《工作细则》进行了深入讲授和解读。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廉允及班子员、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辅导 

  专题辅导对高检院《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张军检察长关于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并从“三个规定”制度出台的背景、目的及意义,落实制度实施中遇到的困境与难题以及进一步推进重大事项填报制度落实进行了辅导培训,重点从填报主体-谁来填、填报对象-填报谁、填报内容-怎么填以及落实责任主体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讲解。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使全院干警加深了对“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及其《工作细则》的理解与认识。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守好思想的“红线”和行为的“底线”,让“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入脑入心,使如实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成为一种工作习惯。 

  下一步,阳泉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实化责任、优化方式、堵漏补缺,坚决做到“五个要”。要坚持开展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通过定期通报、发函约谈、责任倒查等方式,着力挤干凑数填报的水分。要对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大、政法委支持,并向社会各界通报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要运用好填报成果,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过筛子”式“倒查”,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案件。要把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好“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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