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阳泉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发布“阳泉市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刚主持发布会。阳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喜平通报工作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行政检察部负责人答记者问。民主与法制、山西法制报、山西检察周刊、阳泉电视台、阳泉日报等媒体参加发布会。
阳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喜平通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阳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刚主持发布会
2017年7月以来,阳泉市检察院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到突出位置来抓,王廉允检察长提出了“高点定位,争创一流”的目标要求,鉴于公益诉讼是一项全新工作,积极探索创建了公益诉讼“1+5”工作机制。高检院《公益诉讼工作专刊》第8期评价阳泉机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借鉴学习。阳泉信息、山西信息先后刊登介绍,中国新闻网、正义网、“检察公益诉讼”公众号等媒体先后转载报道。为全面推进全市公益诉讼工作依法有序深入开展,推出系列组合拳:一是抓学习。深刻领会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张雪樵副检察长,省院杨景海检察长、崔国红副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阳泉市委关建勋书记关于阳泉公益诉讼工作重要讲话及两次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抓机制。全面落实公益诉讼“1+5”工作机制,形成检察机关外部与相关机关单位,内部上下级院及各部门之间思想认识一致、沟通渠道畅通、协作配合有力的良性运转工作机制。三是抓宣传。将5月份定为集中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通过报纸、电台、网络及“两微一端”等开展广泛宣传。同时通过举行“两个座谈会”、开展“六进”活动以及发送手机短信移动、联通、电信全覆盖等方式,营造浓厚舆论工作氛围。四是抓办案。下半年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大会战”,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带头办案,行政检察部部长、副部长、员额检察官积极办案。建立包括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在内的“微信工作群”,实时通报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及办案进展情况,强化组织领导,用办案的实际效果支撑、推进公益诉讼整体向纵深发展。五是抓实效。聚焦全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重要领域的行政违法及不作为,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实现公益诉讼工作检察、行政、法院等部门同心同向发力,真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阳泉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体现检察机关责任担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满满的正能量、正效应。
一年来,阳泉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省检察院两次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上介绍阳泉经验,在全省大会被四次点名表扬,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肯定,阳泉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市纪委、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也批示肯定。截止2018年8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2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52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8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6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 6件。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查处非法诊所1家、非法销售牛羊肉案件1起,取缔非法养猪场5家,拆除非法修建出租场所21家,关停非法养鱼场2家,整治餐饮店37家,整治河道污染11件,整治物料场地扬尘4起,收回非法占用国有土地5.54亩,拆除非法建筑4562.49平方米,收缴各类应收款项近218万元,查办造价8.6亿余元、建筑面积49万余平方米非法施工住宅楼23栋,治理煤矸石场85亩。
阳泉市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1、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餐饮企业废弃物非法处置公益诉讼案
2、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贸易中心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公益诉讼案
3、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义井河道垃圾污染公益诉讼案
4、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型煤厂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
5、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违法占地公益诉讼案
6、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孙某某水源保护区非法养鱼公益诉讼案
7、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诊所销售假冒保健食品公益诉讼案
8、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企业非法排渣公益诉讼案
9、盂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煤矿公司违法排矸公益诉讼案
10、盂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违法施工公益诉讼案
阳泉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部长谷开元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立法渊源、案件类型及涉及领域和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的关系及参与方式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