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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党支部:

  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是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的融合点,是新形势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生动实践,是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好抓手,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增强社区活力的有益探索,对于推动社区党建有力提升、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实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效发挥在职党员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和社区建设。、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进市直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以党组织整建制进社区“共驻共建”和在职党员个人进居住地社区“服务社会”、建立双向管理、监督和服务机制为主要内容,充分调动在职党员参与居住地社区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延伸八小时以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广大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为富民强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责任主体

  市院机关各支部,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三、参加对象

  市院机关各支部在职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

  四、组织实施

  (一)做好思想动员。要组织在职党员召开一次“为什么进社区,进社区做什么,为社区怎么做”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广泛宣传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在职党员思想,使走进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增强在职党员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明确进社区的任务和要求,动员督促本单位在职党员积极主动到个人居住地社区报到。

  (二)明确报到时间。原则上在2015921日前到个人居住地社区报到。已到社区报到的,各支部要进一步核实报到情况,规范信息台帐,力争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同时要加强动态管理,对新发展或居住地、工作地发生变化的党员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社区报到。

  (三)组织有序报到。在职党员持《市直机关在职党员进居住地社区报到介绍信》和《市直机关在职党员进居住地社区任(领)岗承诺卡》《在职党员在居住地社区情况反馈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由社区提供介绍信回执,在职党员向所在单位反馈报到情况。未及时报到的,党员所在支部要了解原因,督促其迅速报到。所在支部要为在职党员报到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避免干扰和影响社区正常工作秩序。

  (四)开展任岗领岗。在职党员可采取入户走访、广泛征集服务需求,及时任岗和认领岗位,或结合社区要求与自身职业特点和专长,为群众和社区服务。也可由社区组织推荐与党员自愿相结合的方式认领岗位。在职党员要及时认领岗位,明确具体服务对象和事项。

  (五)分类开展活动。党员所在支部要建立工作台帐,督促党员开展服务,狠抓落实。

  1、公开服务承诺践诺。在职党员对认领的服务岗位、服务事项、完成时限进行承诺、践诺。在社区通过公告栏、显示屏、社区网站等平台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报所在支部备案。党员所在支部要及时督促在职党员认真承诺践诺。  

  2、开展“微心愿”活动。在职党员要主动以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空巢老人、残障人士、留守儿童、下岗工人、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群体为重点,面向社区群众广泛征集具体、实在、易于解决的“小梦想”、“小心愿”、“小困难”,并通过社区主动对接认领,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达成所愿。社区也可筛选一批有一定难度的群众需求或愿望,组织支部和在职党员集体认领。  

  3、实行定点服务。在职党员要主动参加社区设立的群众服务中心(队)、工作站等,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服务,帮助社区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加社区政策宣传、治安巡逻、困难帮扶、文化娱乐、文明创建等方面的活动。

  4、开展组团服务。在职党员要积极主动参加社区统筹系统、单位、在职党员力量,发挥专业优势组建的社区治理、法律维权、健康义诊、科普宣传和创业发展咨询、居民就业扶持等专业化服务团队,定期开展巡回服务或定点服务,帮助社区解决自身难以办到、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组团服务可以定期到广场、公园、商业中心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或跨社区开展,尽可能发挥组团服务的优势。  

  5、丰富活动主题。在职党员要主动围绕社区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党课教育、民俗节庆、道德讲堂(论坛)、文明创建以及关心青少年、关爱空巢老人等主题活动。提倡各支部集中组织开展便民“服务月”、“服务日”、“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责任岗”等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参加活动。

  五、健全制度

  (一)意见征集制度。健全经常联系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探索运用社区网站、QQ群、微博、微信等信息手段,拓宽征集意见渠道。与社区建立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对社区所需、群众所愿,定期梳理,组织党员自主认领。  

  (二)服务记实制度。在职党员要在统一格式服务记实卡,如实记载服务情况,经社区党组织查验后,由在职党员定期报所在支部备案。

  (三)双向反馈制度。在职党员所在支部每季度与社区沟通联系,定期了解本支部党员在社区的现实表现,并对各在职党员服务记实卡登记的参与社区活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布。在职党员要做好双向反馈的具体联络工作。  

  (四)激励表彰制度。把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纳入党员志愿服务的重要内容,积极倡导引导,在评选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文明单位等工作,以及党员评先表优、晋级晋职时,各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员居住地或工作地社区党组织意见。探索推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等办法,开展社区服务之星、最美在职党员等评选工作,对表现突出的在职党员进行表彰奖励。

  (五)联系会议制度。要建立健全简便易行管用的在职党员个人进居住地社区报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定期加强同街道、社区的沟通联系,努力形成上下互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工委每半年将协调召开一次由组织部门、街道、社区、工委所属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党员参加社区活动情况,结合社区表现反馈,对党员在社区服务情况适时进行研判、点评和部署。

  六、主体责任

  (一)各支部主体责任。要组织在职党员根据自身兴趣、特长、能力、条件,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主动认领服务岗位,组建特色服务团队,主动为社区提供各类服务。把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鼓励本支部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重点做好:

  1、做好思想动员,组织党员报到,调动在职党员的积极性,开具《报到介绍信》,组织党员认真填写《任岗承诺卡》,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回执》的收集工作。对报到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证报到率。

  2、督促党员在社区公开党员身份、公开承诺践诺,引导党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热心参与社区服务,自觉接受社区的管理和居民群众的监督。

  3、加强跟踪管理,定期与单位党员所在地社区沟通,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党员在社区表现和服务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表现好的进行宣传表彰,对反映不好的及时批评和帮助。

  4、提供必要支持,帮助党员解决在社区服务中的实际问题。

  5、参与社区共建,积极为社区提供信息、资金、人才、场所等支持。

  6、运用好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的成果,在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评优评先、及年度考核工作中,将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二)在职党员主体责任。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活动,重点做好:

  1、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或工作所在地(在阳泉工作,但不在阳泉居住的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公开党员身份,认真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接受社区管理和群众监督。

   2、根据自身特长和能力认领服务项目和岗位,每年到社区参加活动一般不少于4次。

   3、宣传政策法规,带头和带动群众遵规守纪、依法办事。

  4、了解社情民意,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映群众诉求。

  5、主动帮扶群众,有条件的可与困难群众结成“一对一”对子,根据需求也可“多对一”,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6、参与社区建设,积极参加社区文化、卫生、环保、平安创建等公益活动,积极为社区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七、加强领导

  各支部要以“在职党员受教育、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工作上水平”为目标,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带头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鼓励和引导在职党员到居住地办实事、惠群众、扬新风,加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党委、总支、支部既要做好本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的组织实施工作,又要统筹协调各社区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的承接和活动安排工作。工委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及贯彻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各单位活动组织情况、在职党员报到率以及参加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在阳泉日报公示。

  (二)抓好活动组织。要保证活动的参与面,凡是应参与的在职党员都要参与到活动中来,使在职党员能够在8小时以外的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注重活动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真正做到社区欢迎、党员愿意、群众满意。要及时总结实践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成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形成“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发挥作用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加强对在职党员个人进居住地社区报到工作的督促检查,并深入社区加强具体指导。工委将把在职党员个人进居住地社区报到工作纳入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的主要内容,和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一并进行考核。凡在职党员个人进居住地社区报到率低于95%的党组织,不得评为年度先进党组织,党组织书记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基层党组织开展在职党员个人进居住地社区工作不力的,也不能评为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体进行宣传,积极宣传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活动的好人好事、经验做法。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活动进展成效及对开展活动的反响,提高和扩大在职党员进社区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影响,努力营造“党员面前无困难,困难面前有党员”的良好的舆论氛围。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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