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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民企经济犯罪“积案”清理
时间:2023-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检察长会议工作部署,落实落细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积案”专项清理工作意见》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积案”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4月6日上午,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召开关于涉民企经济犯罪“积案”专项清理活动推进会,会议由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建勋主持,城区分局副局长吕会杰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首先学习了刑法相关条款、《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宣读了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积案”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在分析涉企“积案”案情的基础上,与会单位重点围绕如何处理涉企“积案”进行了讨论并达成共识。

一要全面部署、统筹协调,有力支撑“积案”清零工作有序开展。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要严格按照省、市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积案”专项清理活动的要求,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为打赢清理积案攻坚战奠定基础和保障。

二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力推动“积案”清理工作提速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清理时间表,采取“定责任人、定清积方案、定清零时间”的措施,逐案梳理未结原因,制定清理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力争在四月底基本完成“积案”清理工作。

三是能动履职、快速攻坚,坚决打赢“积案”清理“歼灭战”。各员额检察官要拧紧责任链条、确保办案时效。针对疑难案件,要通过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等形式“问诊把脉”,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加快“积案”清理进度,确保“积案”清理质效,按期完成“积案”清理工作。同时积极落实《城区人民检察院联企服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最大限度降低“积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下一步,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涉企“积案”清理活动为契机,结合省、市人民检察院联企服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立足检察职能,优化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深入推进涉民营企业案件法律监督,全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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