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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咱们回家过年了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跨地域安置涉案未成年人纪实
时间:2021-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8日是腊月二十七,临近年关,在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八楼会议室正召开着一场别开生面的特殊会议,省未管所、市院第七检察部全体干警、市公安局、团市委、市妇联、西峪检察院、郊区司法局、郊区公安分局、固庄煤矿派出所、郊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领导,中盛恒泰公司(观护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共同欢迎小安(化名)回家。

“我非常激动,非常感动,十多年来我第一次有了身份证,第一次有了户口,也是我七八年来离家以后第一次有人管。今后我会好好生活,好好工作,不辜负大家的希望!”
座谈会上,十八岁的少年小安眼含热泪,向每一个帮助他的人深深地鞠了一躬。  

   

  不幸的过去 

  

  

  小安于2002年出生于山西省阳泉市,在他出生的时候,其母尚未办理户籍,所以他也没有办理户籍登记。其父游手好闲,在小安很小的时候就教唆他偷东西,然后卖了自己抽烟喝酒。小安10岁的时候,父亲突然去世。11岁时,母亲办理了户籍登记,也改嫁他人,小安却被遗忘了,仍然处于“黑户”状态。继父经常打骂小安,还不让他睡觉,在共同生活几个月后,小安再也无法忍受,愤而离家出走,开始了流浪生涯。 

  没有文化,没有能力,没有亲人,没有住所,小安只能依靠生父曾“教”给他的偷窃技巧为生。在他的记忆里,桥洞、公园就是他的“宾馆”,而网吧更是他的“长期的家”。对他而言,每一个地方他都是过客,做什么都是为了生存,在虚拟的网上他无所不能、随心所欲,但现实中他却过着偷窃——卖钱——上网——被抓——释放——偷窃……这样周而复始的日子。小安每天在街上流浪,吃了上顿没有下顿,他曾经因偷窃行为“十进十出”派出所、看守所,虽然也试着想找一份正经工作,但由于没有身份证,谁也不敢接收他,他看不到一点希望和改变。小安说,他当时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看见警车都要躲起来。这样的生活让他满脑子都是仇恨,恨父母,恨社会,恨命运。2019年11月,小安再一次因盗窃罪判刑入狱,2020年1月来到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改造,2020年9月刑满释放。  

  

  

  “黑户”少年小安走进我们的视线  

   

  

  2020年12月,阳泉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接到省检察院通知,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小安没有户籍、身份信息、现已服刑完毕,因其没有户籍,无户籍所在地社区接管,现仍暂住于其服刑地山西省未管所。晋源区检察院在此之前经过大量工作,寻找到了小安失联多年的母亲,但多次沟通后,小安母亲始终以再婚改嫁不想打破平静生活为由,拒绝将小安户口落入家中。省检察院希望我院能协助将小安户口落到其生父生前的户口所在地阳泉市固庄煤矿派出所。 

  

就这样,小安走进了阳泉市检察院未检部门的视线中。没有户籍信息,就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无法独立生活,这样的孩子如果离开未管所回到社会上,存在极大的再犯风险,如何帮助他顺利回归社会,是未检部门的工作职责。虽然这个案子不是阳泉的案件,虽然这个案子已经办结,但面对这样一个困境少年,每一个未检检察官都肩负着教育、感化、挽救的职责。所以,虽然面临很大的困难,我院第七检察部还是决定努力完成这项工作。
我们先是与晋源区检察院充分沟通,了解了小安的基本情况以及他在未管所的改造表现。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小安可以以子女投靠方式办理户口,但其父已于2012年去世销户,且其生母还在世,这样的情况下,小安还能在其父生前户籍所在地办理落户吗?第七检察部检察官首先与固庄派出所上级单位郊区公安分局进行了沟通,郊区分局第一时间向市公安局进行了请示汇报,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此事,经调查,小安父亲于2006年已从固庄煤矿辞职,按照规定,小安是不符合在我市落户的条件的。但为了保障孩子有一个完整的身份,让他能顺利回归社会,我市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形成一致意见,公安机关经过多次研究,决定特事特办,同意为小安在我市办理落户。但基于其系重点监管人群,在阳泉又没有住房,如果仅仅办理了落户手续,其仍然无法正常工作生活。如果要落户,前提是得有住房、有工作、有收入保障等。 
 

  面对这些难题,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又开始与民政局、住建局、妇联、团委等相关单位领导联系沟通,得到了各单位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在做好前期沟通的基础上,2021年1月27日上午,各相关单位领导、同志在郊区公安分局召开了“解决小安落户问题协调工作会议”,共同研究为小安提供社会关爱、帮教、廉租房等事宜。各单位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积极为小安解决生活、工作困难。 

  会上,公安机关表示,小安回来后随时可以为其办理落户;民政部门表示,将利用绿色通道为小安办理城镇低保;住建部门表示,将为其申请廉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团委将对其进行走访慰问、技能培训,并提供心理咨询;妇联将对其开展慰问活动;检察机关将联系合适的企业为他提供工作机会及全面的生活保障,同时检察官还将对其进行半年到一年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工作,帮助他早日适应社会。 

  会后,我院第七检察部当即与晋源区检察院取得联系,告知次日即可将小安送至阳泉办理户籍。 

    

  “光速”绿色通道保障少年权益 

  

 

  

1月28日,省未管所、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西峪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小安一行8人从太原来到阳泉。因疫情影响,小安等人从太原来阳泉需要做大量防疫工作,包括多次核酸检测和隔离等,考虑到这一情况,阳泉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决定克服一切困难,尽量在一天内保证不仅为小安办理落户,还要为其办理低保手续,开办社保卡,还要联系观护企业尽量能与其见面,决定是否接收他的问题。

  当第七部检察官陪同小安一行到了固庄煤矿派出所时已经11点多了,派出所事前已经安排好了一切,登记入户籍系统、录入指纹、照相、上户,甚至理发……,因为小安的头发比较长,不符合身份证照片要求,部队转业的刘所长亲自为小安理了发。之后公安机关特事特办,虽然已经12点多了,但还是联系了政务大厅,为小安办理了临时身份证。 

  简单的午餐后,第七检察部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官为小安做了心理沙盘。 

   

  

下午两点,检察官会同郊区民政局的同志来到郊区农商银行,再一次特事特办,为小安开通绿色通道,“光速”为其办理了社保卡和低保手续。
三点钟,检察官带小安来到为他联系好的观护企业——山西中盛恒泰建筑有限公司,与企业负责人见面后,企业同意接受小安到其处工作,并为其提供食宿,保障其基本生活。
 

  

就这样,在我市相关单位的协同奋战下,短短几个小时便以“光速”帮助小安完成了回到阳泉生活需要的所有条件。
下午四点钟,小安一行已经踏上回太原的返程。
而下一次见面,就是迎接小安回家了。

  

  

  欢迎小安回家 

  

  

  

  2月8日,腊月二十七,小安回家了。 

  

小安是不幸的,原生家庭里父母关爱的缺失,使他误入歧途;小安又是幸运的,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可以帮他重新打开人生的新篇章。为了欢迎这个命运坎坷的孩子回家,阳泉市检察院为他准备了一个简单而隆重的欢迎座谈会。

  座谈会上,第七检察部主任郭志燕介绍了小安的具体情况及其户口和低保办理过程;省未管所领导与郊区司法局就小安的监管进行了对接,并为小安缴纳了第一年的城镇医保金;阳泉市检察院与小安签订了观护协议;郊区民政局为小安发放了低保金领取证,当天上午11点,第一笔城镇低保587元和春节补贴120元已打到小安账户上,以后每月还有一笔电费补贴;郊区住建局将继续为小安申请协调廉租房;观护企业中盛恒泰公司领导接收小安并对他给予教导和希望;参加座谈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也对小安进行了捐赠并给予寄语。 

  

  大家一致祝福小安开启新的生活,希望他健康快乐的成长成才成人,常怀感恩之心,努力工作,早日融入社会,用自己双手创造美好的明天。 

  

  捐赠明细:

  市检察院专职委员车建丽以个人名义捐助小安手机一部、现金500元; 

  市妇联副主席康翠荣以个人名义捐助小安床单被罩一套,市妇联工作人员捐助现金500元; 

  团市委及青年文明号市供电公司向小安赠送了书籍4册、现金500元。 

  

   

  

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车建丽对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她希望各部门今后继续加强联络,定期了解小安的生活状况、现实表现、思想状况,围绕他的成长开展帮教,持续给予小安关爱,让他感受社会的温暖,帮助他尽快回归社会。
省检察院对我院这项工作的办理高度认可,要求做好后续工作,完善各项帮教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小安顺利开始全新的工作生活。
小安终于又有一个家了,终于又可以在家里过年了。
这件事情的圆满解决,离不开我市公安、民政、住建、妇联、团委、司法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是阳泉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创建有力的一个很好的印证,也是我院开展跨地域安置涉案未成年人工作的一次有效尝试。多年来,阳泉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司法,多措并举全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蒲公英”法治宣讲团不断深入全市各中小学校及社会机构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打造了阳泉未检工作品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认可。
新的一年,阳泉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保护少年儿童权益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今年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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