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六一”儿童节前夕,阳泉市检察院对阳泉某大型游乐设施场所进行公益诉讼专项巡查。市检察院杨喜平副检察长带领第六检察部干警参加此次巡查。
巡查中,共对16项游乐设施的管理档案、检验报告、检查记录、整改记录、运行情况,以及18名从业人员资格资质、岗位培训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重点对国检3项大型游乐设施项目审批、运行、管理及定期检测等进行了详查细看。
对发现的部分工作人员未取得从业证书,个别设施没有具体严格监护措施等情况,报市检察院检察长决定立案办理,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该游乐设施场所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对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持证作业,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对游乐设施的“监护使用”安全要求,明确监护的具体措施,责任到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目前,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即行即改,已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